计划经济时代
重大项目为导向,土地划拨。
改革开放初期
行政立法
1986年《土地管理法》,土地分级限额管理。
1989年《城市规划法》,一书两证。
都由地方政府管理,暂无矛盾。
矛盾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21世纪10年代中期,开发区热、土地管理机制失效。矛盾出现:自下而上的规划体系,自上而下的土地利用规划。2011年,发改委牵头主体功能区规划。并不能解决问题。2014年试点,多规合一,治标不治本。
- 城市总体规划的问题:
- 空间用途管制传导性差,非建设用地被忽视
- 与土地规划等难以衔接
- 指标不够,城市规划审批困难
- 国土规划的问题:
- “图斑+指标”
- 指标分配简单粗暴
- 图斑与城规、林规存在矛盾,多规合一解决不了问题。
- 主体功能区规划
- 过于简单,抽象
- 不成熟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018年3月,自然资源部成立,解决了“政出多门”的体制机制问题。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三步走、一张图
- 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完成“一张图”
- 2025年: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 2035年:形成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格局
五级
-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 市国土空间规划
- 县国土空间规划
- 镇(乡)国土空间规划
三类
- 总体规划
- 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四体系
- 编制审批
- 实施监督
- 技术标准
- 法规政策
三线的划定
- 城镇开发边界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 生态保护红线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试行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