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拱起源考察

来源: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原载《建筑历史与理论》第二辑)

01 插拱就是弯曲的斜撑 斜撑由擎檐柱蜕变而来

以木结构为骨干的土木混合结构的中国古代建筑,从河姆渡遗址所发现的带有健全榫卯的木构来看,已有远远超过七千年的发展历史。中国进入阶级社会开始,承袭了氏族公社以来的传统,而确立了以土木为主要材料的建筑体系。土木混合结构的建筑,特别是对于高大的宫殿来说,要求屋盖出檐深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夯土台基和外围木柱、土墙免遭雨淋损坏。世界上有不少地区和民族的建筑也是要求屋盖有较大出檐的,因之有的也使用了类似中国早期插供(弯曲斜撑)的构件,然而主要是由于发展了不怕雨淋的砖、石材料的墙体,屋檐无需太大,所以承檐结构没有进一步的发展,甚至退化了。而中国古典建筑体系,作为代表性的土木合构的建筑类型,则始终要求较大的出檐,这便促使承檐结构大发展,而成为组合复杂的斗棋。当然,这中间还有着民族性、社会性的条件,诸如受到传统审美观点及民族工艺的传统匠思的制约等,例如组合复杂的斗栱就是在修饰和表现结构构件这一观点支配下创造的。

从奴隶制早期,高大的土木结构殿堂就要求出檐深远,因此相应地要求有一定形式的承檐结构。早期的承檐结构自然是低级的,但究竟是什么具体形式和做法,以前缺乏有力的考古学材料(遗址、遗构及当时记录的形象材料)说明;在这种情况下,生动的民族学材料(民居),也未得到考察。1973年,河南偃师二里头夏墟大型建筑遗址(F1)的续掘,发现在主体殿堂檐柱遗迹的周围有遗存的小柱洞,才使问题的研究得到重大的进展。先是笔者对于这些小柱洞鉴定为擎柱迹(目前所知最早的擎檐柱遗迹,有洛阳王湾仰韶文化遗址F11、湖北红花套大溪文化遗址F111等)。1975年,笔者对湖北黄陂盘龙城商中期大型建筑遗址(F1)的考察,又进一步确认了擎檐柱,进而结合安阳小屯殷墟材料的研究,得出擎檐柱是殷商时代高级建筑的一种主要承檐方式的结论,同时对其发展作出了初步的排比。从夏至殷晚期,擎檐柱平面布置的演变是:

二里头夏墟和盘龙城商中期宫室的一檐柱对二擎檐柱小屯殷墟“乙十三基址”的一檐柱对一擎檐柱与一檐柱对二擎檐柱相间布置→小屯“乙八基址”的一檐柱对一擎檐柱的布置。

擎檐柱与檐柱平面关系发展示意图

由于当年小屯殷墟发掘时未辨地层关系,因此没有取得考察各基址年代早晚的材料。现在仅从营建技术的发展程序来看,可以认为“乙八”晚于“乙十三”,即擎檐柱数目减至与檐柱相等,是擎檐柱发展的最后阶段一已达到量变的极限,进一步发展,将产生质变。小屯遗址所提供的另一重要材料是,发现了铜“质”。据未经扰动的铜质出土的位置(台基前沿)和质面上残存的直径10余厘米的木柱痕迹知道,这些是擎檐柱的质,即擎檐柱与砾石柱础之间的垫块。铜质的材料及其球面泛水的形式(据当年参与发掘的高去寻先生告诉刘致平先生说出土时质面上还残存漆画的装饰纹样)表明,它是在台基上或散水上露明使用的。也就是说,为了擎檐柱的防腐,已不作栽柱。殷晚期擎檐柱的数目减至与檐柱相等以及根脚提升到台基或散水面这一向上发展的趋势特别值得注意,它预示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向。在陕西岐山凤雏西周早期(相当于殷晚期)大型建筑遗址(甲组)和扶风召陈西周中期大型建筑遗址所发现的擎檐柱迹,反映出其发展阶段略低于殷晚期的水平—擎檐柱数量较多,而且是栽柱做法。晚期遗址则未见擎檐柱迹。前面已经指出,土木结构的高大建筑,其屋盖如果没有专门设置的承檐结构,仅凭屋椽悬挑,出檐不会太大,即使加上遮阳、防雨的披檐一“重屋”,由于殿堂高大,在风雨的情况下也不足以遮挡迎风一面的雨水。由于飘雨,夯土台基(所谓“土阶”)极易塌圮;对于栽立式的檐柱来说,根脚也极易受潮腐朽,接触地面的一段日渐腐朽剥落,柱径减小,遇有强大水平推力常会折断而导致屋塌的危险。因此,保证深远出檐的承檐结构,对于高大殿堂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据此,可以认为西周晚期未见用擎檐柱的大型建筑,应是另有不同的承檐结构,只是这一新的承檐结构方式没有在地面上留下遗迹。根据这个推测,提出的问题是:在擎檐柱的传统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新的承檐结构是什么形式?这一问题可以根据已知的发展逻辑进行考察。

安阳小屯殷墟官室遗址所反映的擎檐柱基础构造

来,殷商高大殿堂所采用的落地大承的擎檐柱,栽立于台基下的散水上,相对来说就是使台基内缩,更加减少夯土台基淋雨受潮的机会。这样一来,擎檐柱的根脚则极易受潮腐朽。擎檐柱的腐朽损坏,虽然不致引起房屋倒塌的危险(如果是“重屋”,则对主体屋盖更无影响),也便于更换新柱,但终究不是完满的解决方案,这就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因此,在后来的发展中,先是逐渐减少擎檐柱的数量,亦即减少维修、更新擎檐柱的频率;进而有可能将擎檐柱布置在台基上,并改为明础(在露明的铜质上立柱),更减少了其受潮损坏的可能性。所以说,殷晚期擎檐柱的数量减至与檐柱相等,并改进为明础,表现出承檐结构的发展趋势主要在于改善擎檐柱基础的防潮问题。按照这一改革思想和发展逻辑,推测进一步改革应是将擎檐柱的根脚更加后退。在现存民居中尚保留有这一发展阶段的标本。正像是若干保持原始巢居、穴居方式的民居可作为研究原始氏族社会建筑的借鉴一样,这些代表擎檐柱蜕变阶段的民居,也是帮助分析和补充考古学材料的有力手段。明础细柱这一最为简易有效的承檐做法,在国内南北方民居中都不乏例,俯拾即是。在黄河流域,如山东曲阜西关某宅防雨披檐(“重屋”)使用擎檐柱;长江流域,如湖北江陵纪南城址卓安村民居的擎檐柱,等等。民间建筑揭示,明础擎檐柱进一步改善,即避免柱脚淋雨,使之后退交接在檐柱或檐墙脚下,例见曲阜西关某店铺的做法。这便引起了承檐结构的飞跃—擎檐柱质变为斜撑。开始为落地长斜撑,再发展则缩短杆件,下支点上移而离开了地面,成为短斜撑。进而更创造了利用自然曲木的斜撑(图7),这便是古文称为“栾”的构件原形,也就是插拱或曰丁头拱的雏形。根据上述民居承檐结构的这一发展,可以设想,西周晚期未见擎檐柱迹的高大建筑遗址,当年所采用的承檐结构,可能正是处于这一阶段,即采用的是长、短或曲木斜撑挑檐。这就是说,可能在西周晚期完成了承檐结构之由擎檐柱到斜撑的转化。这一推断,可以得到另一材料的佐证。《诗经·小雅·斯干》歌颂西周统治者的诗句中有:“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如翚斯飞。”这是赞美统治者的新型宫室建筑,从茅茨革新为瓦屋面,屋脊转折线条挺拔有如矢簇的棱廉;由落地支承的擎檐柱革新为悬挑的斜撑,屋角轻盈如飞鸟之展翅。诗歌的歌颂,反映上述革新未久,因为是新鲜事物,所以引起人们的兴趣。也就是说,可以估计屋檐的结构由落地支承到悬挑的变革以及屋面由茅茨到敷瓦的变革,约完成于《斯干》成文的西周晚期。

如果上述考察、推论可以成立,则其结论是:承檐的高级结构一向前后悬臂出跳的斗棋,是由承檐的低级结构一落地支承的擎檐柱,进化而来的。即前后挑出的斗棋的前身,是一根细柱。

由擎檐柱到插拱的发展示意图

02 “曲杆谓之栾”——横拱脱胎于替木

03 插拱与横的组合至迟完成于战国

04 昂与斗拱的组合至迟完成于东汉

昂脱胎于櫼,约是从商、周大叉手屋架蜕变而来;进一步追溯其根源,应发生于半穴居和干阑棚架的长椽。关于这一点,刘致平教授早已提出设想。大约在秦、汉时期,抬屋梁架逐渐成熟,原来的大叉手屋架,作为一种有效的承檐结构而被保留下来,或名之为“櫼”。从汉赋来看,至迟东汉时已有了“昂”的名称。“昂”者,“扬”也,它虽然是斜下的构件,但却起着托起屋檐的作用,其受力情况一如杠杆。有的栱臂两端受力的情况也略如杠杆,但是昂这个斜下安装的杆件却另有特殊的功能。出跳的栱臂必需抬高檐口,才能使檐口挑远,而昂与此不同,它可使檐口标高保持原位的情况下而加大出檐。正是由于昂具有一般斗栱所起不了的特殊作用,所以昂不但未因斗栱的出现而被淘汰,反而有所发展,直至参加到斗拱组合当中去。

至迟在东汉时期,昂已经和横拱组合使用了。早期的昂,只是一条细长的圆木条或枋木,它需要在斜下的前端加以垫块,才能更高地抬起檐口。东汉陶制建筑模型表示的就是在昂的前端加上一个栾,以承托檐口的。山西赵城广胜寺大殿所使用的形制古朴的昂,略相当于东汉昂的发展阶段。日本法隆寺金堂、五重塔中的昂,仍保持一条木枋的本色,只是昂嘴稍加抹斜,正是东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式样。

原始长椽发展成昂

昂的进一步发展,是更加紧密地组织到斗栱当中。昂的杆件早期较长,上端大约是压在脊檩之下的;在大跨度宫殿中,可能是压在相当于晚期金步构架诸如檩、枋等下部。进而缩短杆件,则尾端压在就近的梁、檩之下。晚期的溜金斗栱,更多地保持了昂的本色,这可以说是一种以昂为主体的承檐结构,斗棋在这里起着次要的作用。溜金斗栱是谶的直系发展,是研究昂的历史的重要材料。至于清代的昂,只保持斜下的昂嘴,实际已成为一种装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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