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屋通进深约700厘米,前檐有宽约110厘米的走廊,其前沿设直棂木栏杆,地板高出地面80~100厘米,用木梯上下。地板厚约10厘米,每段长80~100厘米,都是利用废旧梁柱之类截断、劈裂改制而成,上面留有榫卯残迹。地板浮摆在地板龙骨上。遗址中,地板以下堆积厚薄不均的一层稻壳、菱壳兽骨、兽角等生活垃圾表明,该屋在使用期间可任意掀开地板,从室内投下垃圾。
桩木一般直径为8~10厘米,最大圆桩直径20厘米;方桩15厘米×18厘米;板桩一般厚约3-5厘米,宽20~50厘米。一般桩入地60~80厘米;主要承重的大桩,入地150厘米。地板大梁跨度约310~340厘米、小梁跨度可能为130-190厘米、柱高263厘米。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遗址所见木构件多经重复利用,晚期建筑多利用早期废屋的旧料。一部分直接利用原构件。此外,例如废旧大料截断使用,梁枋之类改作桩木,木或较大截面的方料纵裂成板材等等。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