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记号自足体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城市艺术的关键在于它的整体性,正是在作为一个整体的意义上,我们说城市的建筑结构的整体中的每个成分,或者在词态学的层面上切分为建筑的类型,或者在音位学的层面上切分到更小的细节,才能履行作为一个符号的功能,而且也只有做为一个整体,它才能从社会角度被理解,正是在全面把握城市的社会现实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城市首先是一个美学的对象,是一种符号学的艺术事实。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前面所讨论的结构主义倾向的城市美学研究,是当代一般记号研究的一个部分,我们从形式主义、音位学、结构语言学、现代文学和文学理论等诸多方面的论证促进了这种见解,做为城市研究的另外一些重要主题,如社会学的和心理学的分析也应从这一点考虑。

更加重要的是,我们不仅仅是关心城市设计的理论或它的美学方面,我们也关心美学本身。从结构主义的角度看,只要把城市看作是一个美学的对象,它就像是一个记号的论断,正是从城市整体的艺术事实的前提出发,一座城市设计意义上的建筑同时就是记号、结构和价值,并且说明了它们在艺术作品自足体的意义世界里和在集体性(或社会性)意识里的双重存在。这里的方法论原理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它在一个普遍性框架里所要作的城市分析,既考察了城市事物的美学特点,又考察了它的整体性的社会内容。

所以,把城市看做一种符号学事实,不仅仅是建立在那种把城市建筑的艺术看作是一种独立的事实的论断之上的。它与创作者,所谓专业建筑师的“主体性”,城市做为一种整体艺术品的内在结构,以及它与社会的关系都有关联,详审把握这一套综合关系正是城市设计当下所应做出的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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