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里普西梅教堂 St. Hripsime

瓦加尔沙帕特的圣里普西默教堂是保存完好的最早实例,有着更为常见的形式:完全集中式的结构,中堂伸出四个末端为半圆后殿的翼部,四翼之间开有较小的壁龛,长方形围合的四角分别有独立的房间。外部比内部更加明显地显示出内切十字的形式。这是由于半圆形后殿两旁凹角上的拱架在屋顶高度形成了人字形的平面山墙。在内部,人们主要感受到中央穹顶空间及跟它连通的主要的四个侧翼。翼与翼之间狭窄的壁龛小得只够将墩柱分开,而角室只与内部的主空间保持连通。同亚美尼亚的其他教堂一样,它也是用方石砌筑而成。西门廊是后来添加的。

 

科利纳住宅 Maison de la Colline

希腊化时期还有许多普通的住宅。普里恩、提洛岛两个地区的住宅都使用了内部庭院和间接入口,和此地的早期古典建筑相似。提洛岛的住宅往往采用石柱,因为那里缺乏木材。为了利用倾斜的地势,有些住宅采用了在不同高度上建造房间的布局,于是多为两层住宅。

  

萨尔维斯坦宫 Palace Sarvistan

波斯波利斯附近的萨尔韦斯坦宫殿的正面是典型的筒形拱门廊。门廊后方升起由内角拱支撑的蜂窝状穹窿,以表征其下方是宫殿内最主要的房间。穹窿上开孔作通风采光之用。宫殿两侧房间内的筒形屋顶落在大型支柱上,而支柱又落在成对的短柱上。这样的做法相当巧妙,既减少了有效跨度,同时也为拱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座。

 

召陈 F8 Shaochen

F8基本是面阔七间,进深三间,但中部有特殊的处理:缺少当心间左右四内柱,而在南北中轴上布置二柱,于是在中部形成了东、西对称的两处集中的使用面积。对照古籍,这可与宾主西东相对就席的实用要求相适应,也便于“东序西嚮”、“西序东嚮”设馔之类的安排。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两头向内数第二间中间各增设一柱,平面位置恰处于四角分角线的交点上。这样看来,此柱可能是四阿屋盖脊檩两端的支点,也是四角斜梁(45°人字木)的顶部支点。这两东、西二柱,应该就是周人最早所指的“楹”。它与当时的礼仪有关,是宾、主在堂上就坐的标志。这就有必要特别增强其稳定性,前述东、西两堵版筑隔墙可能主要是为此而设的。台基四周设砾石散水,似可作为屋盖四注排水的佐证。 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



召陈 F3 Shaochen

F3台基上各有东、西两堵横隔墙遗迹。墙为版筑,基宽80厘米。这堵墙只是一道屏障,并未形成“环堵之室”,发掘简报推测它是“序”。古籍记载堂的左右有“序”,东称“东序”、西称“西序”。《尔雅》解释:“东、西墙谓之序。”郭注:“所以序别内外。”两堵隔墙把建筑空间分为三部分,若视东部为“东堂”、西部为“西堂”,则序可谓“东、西堂之隔墙”而起到“序别内外”的作用。但是《尚书·顾命》将东、西序与东、西房并提,似乎是指一个房间,是以郑玄注为“东、西厢谓之序”。堂前庭左右的配房谓之“厢”,郑玄指厢为序可以解释“东序西嚮(向)”、“西序东嚮(向)”,否则若指上述东、西堂的空间为序,则“东序西嚮”、“西序东嚮”的安排就要面壁了。按《顾命》所述的安排,将序解释为堂的东、西墙则是讲得通的,即在堂的“东墙下面向西”和“西墙下面向东”。目前还没有更多的根据来考释序的究竟。简报所指隔墙为序,目前是可以成立的一种设想。 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



凤雏甲组 Fengchu Western Zhou Palace

大门、隧、塾、树和宁(zhu) 甲组建筑的“大门”在中轴线南端,从它与左右房间的关系来看,这一列是在同一屋盖下,即此门是有屋盖的穿堂形式。门道古称“隧”,宽3米,进深6米,还保留地面路土及中间门槛的痕迹。门槛处地面高起,向南北逐渐坡下。门两侧的房间,即所谓的“塾”,《仪礼》等典籍也多有提到塾的,按其在门东、西侧的位置,而称为“东塾”、“西塾”或“左塾”、“右塾”。如塾内作南北分隔,则还有前、后塾之分。这里,塾内地面无存,未发现分隔遗迹,仅在两塾内部地面各发现一个柱洞,目前尚难判断是否与分隔有关。 此门的门道处无台基,即东、西塾台基是断开的,台基残面高出门道80~100厘米。这种断砌造的大门,最早见于偃师二里头夏遗址F2,它是车辆通行所要求的。 门前4米处,相对门道有版筑影壁遗迹(影壁略偏西,应是施工误差所致),东西长4.80 米,厚 1.20 米,残高20 厘米。从影壁四角残存的础石和木炭痕迹来看,原来四角各立有木壁柱,推测原来上部是有顶盖的。门前设影壁,直到目前有的民居还保持这种做法。门前或门内设影壁,原是为了遮挡外部视线或防止大风直吹门内,但是在奴隶制度下,这一设施是有阶级限制的。影壁在古文献中称“树”或“屏”。,西周时它作为一种礼制设置,只有邦君以上的身份才有资格用“树”来遮挡大门,等级限制是很严格的。东周时期“礼崩乐坏”,往往发生僭越行为。孔子曾批评齐国重臣管仲的宅邸门前建影壁,说:“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老夫子的义愤之情,溢于言表。“周承殷制”,周朝关于“树”的等级规定很可能也是继承殷商制度的。这座约是建于西周建国之前的建筑,门前有“树”,大概不是一般奴隶主所有,而是邦君的建筑。附近董家村出土的卫鼎,铭文中有裘卫与邦君厉为土地争讼的记载,这或可作为一个证明。 门与树之间的场地叫做“宁”(zhu)。 庭、堂、阶和厢 大门内由四面房屋所围成的封闭性院落,即古籍所谓“庭”,也称“大庭”或“中庭”。;堂前至大门的甬路叫“堂涂”,也称“陈”。庭中雨水的排放不由门道,而通过东塾下埋设的排水管。 庭北是这组建筑的主体——正殿,古籍称“堂”。所谓“堂”,是一个开放性空间,它与封闭的“室”相对照,是一个没有前檐墙的明亮的敞厅。此堂的台基为残面,有的地方已露出栽柱的暗础。其残高超出散水61厘米,由庭中部最低处计算约为1米。从台基上柱位的排列来看,堂面阔六间,间宽2米左右;通面阔为17.20米。进深三间,间宽约2米;通进深约6.10米。据发掘简报称,发现东北转角墙基,推测原来可能东、北、西三面有墙。堂的前檐开敞,于前檐柱间悬挂大幕,汉画像石、砖有此图形,可以参考。遗址,特别是在前檐一带,出土有大量小型石、蚌雕饰,有的带有构造小孔,有可能是缀于帏幕上的饰物。出于保暖,冬季常于堂上设帐(帷幄),现已发现先秦、两汉的青铜帐构,有的就是用于堂上帷幄的。主体厅堂前檐空敞这一传统,直至封建社会晚期保持未变。明、清府第、衙署等大堂,前檐仍然是不设墙体和槅扇,仅在两梢间设置木栅而已;堂上仍按古制设帐保暖。据简报分析,堂的后墙可能有两个等宽的门,各与前檐东、西台阶相对应。堂的东、西墙,有的古籍称为“序”。 这里登堂有三个台阶——左阶、中阶和右阶。古文献所记,多为两阶制,即“左戚右平”——左边的一个为“戚”,是踏步式的台阶,即北宋《营造法式》所谓“踏道”,汉及先秦文献称“阼阶”,解释说是主人用的;右边的为“平”,为斜坡式的蹉蹉,《营造法式》叫做“漫道”,汉及以前文献称“宾阶”,释为客人用的。这里,复原即按文献。东、西厢各有二阶,简报称“西边两阶相距2.90米”,但所附图为4米左右,复原从图。古籍将中间台阶称做“中阶”。,大约是严肃的建筑才有。从残存砂子灰抹面来看,台阶还没有垂带的设置。 北堂、室、旁、夹和闱 堂后的庭院由东、北、西三面房屋环绕,遗址西北角被灰坑打破,复原面向庭院坐北朝南形成进深3.10米(中—中)的一列五个房间。东起第一间面阔3.20米,前廊地面一直延伸到室内,证明无前檐墙,后墙开一个小门。这可以说是一个堂屋,或即“北堂”。东起第三间,即中央一间,前廊地面未发现向室内延伸,同时就近遗存似未经扰乱的倒塌墙体残段,由此判断应有前檐墙。这样复原,中部为一列三室,面阔各为5.20米。第五间已遭破坏,简报称尚存后门东边残迹,如观察无误,则可按对称复原。 后庭正房称“室”;东、西房称“旁”(古文与“房”相通)或“厢”。“旁”、“厢”都是旁边房子的意思,因此后世把正房两旁的房子叫做“厢房”。东、西厢净进深约2.60米,附有1.50 米宽的前廊。东厢房南起第三间内有火塘,似为炊事之用,此处或即《礼记》等文献所记作为庖厨的“东房”或称“东厨”。 室与旁之间的转角房间,叫做“夹”。东北角门称“闱”;在这里,闱内的敞厅大概就是“北堂。后庭中间由堂至室有一甬路式的台基相连,根据柱洞知道上面有屋盖,即为一条廊道。这样,后庭被分为东、西两个天井,或称“东庭”、“西庭”。二庭的雨水由西向东排放,廊道及东房台基下均埋设有排水管道。面向天井东、西两侧各有两个房间,其地位在室之旁。可见西周之前周原地区的建筑,大概早就吸收了中原殷人宫室形制并有所发展。应即古籍所谓“旁”或“房”。东房也发现火塘,或也作庖厨之用。室、旁之间的东、西转角所夹的二室,应该就是所谓的“夹”。 遗址的后院,基本上保持着奴隶制初期高级宫室建筑的五室、四旁、两夹的布局,只是一小室演变为北堂而已。这就是说,甲组建筑仍带有脱胎于夏世室的痕迹。无疑,中国宫廷建筑是有着一脉相承的传统的,甲组遗址的发掘,又提供了一个实物例证。以夏世室形制的二里头F1与这组建筑相比较,可发现两者的室、旁、夹平面布置都共呈“凹”字形,只是甲组前堂业已分立,原来堂的位置变成了庭院。即使从总体来看二者规划类型虽有质的不同,但仍可看出其量变的联系–二里头F1 廊庑向庭院紧缩,即转化为甲组的厢、旁,从而形成一颗印式的四合院。 北堂所开宽1.10米的后门,位于全组的东北隅,古籍记载周朝庙之东北隅有门谓之“闱”,解释说是供妇人出入,与此相符合。这提示甲组建筑有可能是庙。《尔雅·释宫》说:“室有东、西厢,曰‘庙,”,这座建筑后庭三面房间的布置,恰是“室有东、西厢”,正是“庙”的形制。另外,从空间尺度来看,这座建筑的房间都远小于这里的其他宫殿遗址,对于邦君地位来说,不可能是他居住或行政使用的宫殿。这座祖庙有前堂,是后世文献没有提到的,祖庙模仿国君生前宫室,应该是“前堂后室”的格局。 关于全组建筑的体形,可从柱洞残深和台基遗迹作出推断。堂的台基残高约61厘米,设定堂前台阶的踢、踏之比为1:2,已知阶长约1.90米,则所上高程约为95厘米,即堂台基复原约比厢、旁高出31厘米左右。同时堂的跨度也最大,可知其体形为全组之冠。平面关系表明,整组建筑的屋盖应是互相连接的。厢、旁屋盖按其跨度应为两坡,尤其后檐遗存擎檐柱迹,完全证明了是两坡顶,不可能是一面坡的“半屋”。由于使用了防止下滑的带瓦钉、瓦环的屋瓦,也排除了平顶的可能性。 资料来源



二里头 F2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 F2 遗址平面图 围墙及廊庑 F2的墙体与F1不同,F1为原始的木骨泥墙做法,F2的东、北、西三面外墙则为氏族晚期已出现的版筑做法。北墙为褐色料礓土夯筑而成,宽约1.90米,长约57米。墙东端嵌入东墙,可知施工时此北墙先于东墙。依北墙南壁的中部略偏西,有一13米长的短廊式建筑基址,宽为2.40-2.60米。它是直接压在庭院夯土之上的高约20厘米的夯土台基。台基南边前沿有一排六个直径约 18 厘米的柱洞,间距在 2.10~2.75 米之间。其东南角压在大墓(M1)的西北角上,可知是墓葬埋好以后才建造这座短廊的。大墓恰位于大门中轴线上,可知墓的重要性。从建筑格局看,所谓“短廊”是为墓葬而设的,它虽然没有完全压在墓上,但它应是为墓祭而用,仍属墓上“宗”的性质。 东墙宽 1.80~1.90 米左右,全长 72.80 米,开有四门:由北而南,第一门宽 1.60~1.70米;第二门1.50~1.60 米;第三门 1.15 米;第四门 2.10 米。第一门位于东北隅,它正是汉儒奉为宗庙古制的“闱”的渊源。第一、四两个门下,有排水管道通过。 依东墙,有东廊遗迹。其台基宽4.40-4.90米,北抵北墙,南接南面复廊的内廊。东廊的台基前沿,存有十五个直径20厘米、深约1米的柱洞,有一个破坏坑处应有一柱洞,即原来应为十六个柱洞。即东廊朝向庭院的立面有十六间,柱间距约3.50米。在东廊中部有一木骨泥墙围成的小屋,向庭院开有小门,宽95厘米;小屋东北角留有门口,可与东墙第二道门相通。木骨泥墙基槽宽 50~55 厘米,深 70 厘米。木骨柱径 “二里头 F2”

  

波斯波利斯拼贴宫 Persepolis Palace H 

台地的西南角,薛西斯宫的西边,可能曾经是阿尔塔薛西斯一世的宫殿所在地,但现存遗址为一个居住结构,由一位不知名的后阿契美尼德后裔使用的旧的建筑材料和装饰拼凑而成,这些材料和装饰品来自台地上的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