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前 5000年-3000年(仰韶文化)
- 中国建筑土木混合结构的主要渊源
早期仅见方形。其发展概况是,平面由方形趋于长方形;穴由深而浅,中柱布置由不规则到规则;火塘由篝火式的极浅的凹面发展为圆形浅坑,并有灶陉萌芽;顶部排烟通风口由椽柱交接的节点移至前坡顶端,内部椽木开始涂泥防火;卧寝部分的居住面高起,并出现“灸地”的防潮、防寒措施。晚期内部空间用木骨泥墙分隔成几个空间,即突破了原来一个体形一个空间的简单形式,而形成分室建筑。
火塘与中心柱的矛盾。从发展看,经过了一柱、四柱、无柱的探索,晚期方屋似乎找到了较为合适的二柱方式,屋架基本上以大叉手的结构方式为主,这一方式尔后一直为商周奴隶主宫殿所沿用。
据半坡材料,可知柱和椽是先于墙出现的。初期没有墙体,围护结构的“四壁”是削地而成。居住区周围的拦护壕堑,也是削地而成。对于土结构,开始还不掌握叠筑技术,增筑壁立的泥土结构,是后来才有的。
考察原始的承重木骨泥墙的形成,半坡穹庐式屋提供了启示。穹庐式屋可视为建筑由半地下转到地上的过渡形式。它进一步发展即产生了飞跃—屋结构的分化。半穴居屋变为地面上的穹庐式屋,说明屋结构向高大发展已达到可以不依赖竖穴而独立构成足够空间的程度。在穹庐式屋的纵剖面上,以其曲线扩大了内部空间,已显示出独立构成居住空间的能力。当曲线变为折线,也就是说,外围结构分化为直立的墙体与倾斜的屋顶两部分,这为建筑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黄河流域的原始建筑发展至此,在外围结构上出现了构筑起来的承重直立部件—就建筑形式而言出现了墙壁,然而从结构学的观点,实际上仍是集中荷载的柱承重的框架体系。这种墙体是从屋分化出来的,其构造仍因袭屋的构造方法。
墙体出现之初,它与屋盖区分并不明确。从半坡初期原始地面建筑F39来看,墙体甚矮,仅相当于晚期半穴居穴壁的高度。而且构造与屋盖全同,即木骨架支柱平均担负上部荷载,可知不出檐。在半坡遗址中,发展至圆形F3,屋檐改用板材,较为合理地承受屋面荷载,方始明确屋盖与墙体的不同分工,因之有屋檐的出现。进一步发展,墙体骨架又分化为较粗的主要承重支柱与较细的填充结构的骨架。此时,作为木骨泥墙,在结构、构造上方始完备。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半坡F37
遗址平面近方形而圆角,四边向外略呈弧线,约4200×4750,穴深约800,直壁,中央有略凹的火塘,直径800,竖穴局部被破坏,仅在穴内西北部发现两个连在一起的柱洞,二柱洞直径为100~150,北柱洞深430,南柱洞深330,柱洞尖底,内壁有树皮痕迹,竖穴周围未见柱洞,出入口有门道,略呈踏跺四级。门道两侧各有一柱洞,门道内竖穴入口处,泥土门限两侧有厚约10厘米的隔墙,残高30厘米,内有直径约2厘米的木骨遗迹,穴内残存印有木构痕迹的草筋泥碎块。
穴壁四周无明显的构筑痕迹,则顶盖应是自四周斜架椽木交于柱头。为便于架设周围的长椽,柱顶应留有枝杈从其他遗址残存的草筋泥块上的痕迹来看,椽柱交接以及椽木与横向联系杆件交接节点,是用藤葛类或绳索扎结固定的。
沟状门道两旁柱洞,显然是防雨篷架的支柱遗迹,柱洞南北略有错位,推测以短柱顶部支杈为中间支点架设大叉手,构成门道雨篷横梁前方支点(梁悬臂至门道前端),梁的后端搭在顶棚上。
横梁上架椽。其面层一如方锥顶盖的做法。门道前方,为防止雨水倒灌,有低矮如门限的土埂。至于门道与内部空间衔接处,据遗址复原,有木骨泥墙围成的类似“门厅”的缓冲空间。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半坡F39
这座遗址的居住面与当时室外地面平,周围柱洞应是侧部围护结构的遗迹。值得注意的是,南部入口处排列有柱洞,说明门限甚高,以至需要内设木骨。所谓门限,实际是因袭穴壁概念的矮墙,鉴于柱洞较小,周围大约同是门限矮墙的高度,这是地面建筑的雏形,实际是以构筑起来的木骨泥墙代替挖土形成的四壁,估计墙体按竖穴的一般深度为800~1200。参考其他遗址,门内外有垫土作为入口踏跺。矮墙上架设顶盖,如半穴居的情况。
其构架,根据中轴偏北的中柱遗址,可设想屋盖木构仍沿上面例三的架设方式,以中柱为中间支点,先架一椽,悬臂至室中心形成其余诸椽的顶部支点,从而形成端正的方锥体屋盖。这样,它应是例二、例三构架的进一步发展。周围排柱无重点加粗,说明这种萌芽状态的墙体构造与屋盖全同,即尚未明确区分墙体”、“屋盖”两个不同的部件。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半坡F24
大柱洞已略呈柱网,初具“间”的雏形。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例,它标志以间架为单位的“墙倒屋不塌”的中国古代木构架体系已经萌芽。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中间一列四柱洞大致在一直线上,约反映了脊檩已达两山,即四柱等高。据发掘记录,遗址中部偏南一带,有与南墙平行的草筋泥残断直达东墙(西端残缺)。残墙两面涂泥,共厚260,中间有南北向扁洞(约70×20),应是板椽遗迹,可证敷泥屋盖为南北两坡(室内地面未见沟漕和小柱洞的墙基,可知室内无隔墙)。
入口宽敞,但门内外均未发现缓冲处理或遮挡结构的痕迹,看来似乎门口已釆用不固定的掩闭设置,诸如苇编的帘、席或枝条编笆之类的挡板。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半坡F1(半坡“大房子”)
是这聚落的晚期建筑,现存平面南北长约10800,东西残长10500。出入口在东部中间,宽约1000。室内外大致等高,周围墙壁部分保存完整,墙高距室内地面500,墙厚900~1300。墙内有若干不整齐的柱洞,转角处较密集,柱径70~250不等,一般约150-200,深300~700,这些都是加强矮墙承受屋盖荷载的支柱遗迹。遗址内西部有两只完整的大柱洞,外附残破的经过烧烤的“泥圈”。二柱洞从“泥圈”外皮计算,南北净距4500。南柱洞直径450,深700;北柱洞直径470,深500。另于南柱东部大约等距处,残存一个已遭破坏的大柱洞,从底部炭化痕迹看,直径400,复原应为对称布置的四个中心柱。柱洞外围有“泥圈”,实为柱身防火涂层的残迹。泥圈”南北较长,侧端呈残断面并有横向构件遗痕,从发掘记录看来,西向也有小洞及明显的断痕。此外,沿中柱轴线一带并发现若干属于此建筑的小柱洞以及两面光”的“烧土”残块。由此可知,这座建筑原系沿柱南北及东西皆有墙壁分隔。
前部厅堂、后部卧室的布局,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一个“前堂后室”的实例。“大房子”的出现,使原始聚落的建筑群形成了一个核心,它反映着团结向心的氏族公社的原则。当原始公社解体,奴隶制确立之初,原始社会所留下的建筑遗产中,最高水平的“大房子必然被奴隶主所霸占,使之发生质的转变,从而出现历史上第一座统治阶级的宫殿。
《 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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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坡村遗址F24 遗址平面图源:杨鸿勋《建筑考古学论文集》 杉の家 Cedar House/吉村理 Tadashi Yoshimura 图源:Jutakutokushu 431 圣索菲亚大教堂图源:《 Elements of Architecture:From Form to Pla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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